本公司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4规定于2017年6月25日设置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之身份条件已符合「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相关规定或国外企业註册地国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6月23日止,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其中包含1位财务及会计专家)组成,任期三年,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皆符合法令规定之独立性、专业资格与经验,并每年定期进行审计委员会之内部绩效评估。
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其专业资格与经验请参阅独立董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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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专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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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华 (召集人) |
独立董事 |
行销管理与实务应用,中华民国教师资格考试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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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嘉莹 |
独立董事 |
专业法律的法律实务经验,中华民国律师考试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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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睿廷 |
独立董事 |
组织经营管理及医学专业,考试院医事检验师考试及格。 |
审计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公司在执行有关会计、稽核、财务报导流程及财务控制上的品质和诚信度,其职权及审议的事项主要包括:
本届审计委员会任期: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止,2024年度共计召开6次【A】会议,出(列)席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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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姓名 |
实际出(列)席次数 【B】 |
委託出席次数 |
实际出(列)席率 【B / A】 |
备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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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杨明祥(召集人) |
6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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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简嘉莹 |
6 |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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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曾光华 |
6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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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秦睿廷(註) |
1 |
- |
100% |
于2024/12/26补选就任;任职期间应出席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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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许吉富(註) |
3 |
- |
100% |
于2024/10/11辞任;任职期间应出席3次。 |
註:许吉富于2024/10/11辞任;秦睿廷于12/26股东临时会补选就任。
审计会运作情形:
审计委员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审计委员会召开日期、期别、议案内容、独立董事反对意见、保留意见或重大建议项目内容、审计委委员会决议结果以及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 开会日期 /期别 |
议案内容 | 证券交易法 第14条之5所列事项 |
审计委员会决议 |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 意见之处理 |
| 2024/3/13 第四届 第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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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委员会全体出席委员,同意通过。 | 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
| 2024/5/10 第四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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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24/8/23 第四届 第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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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24/11/8 第四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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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24/11/21 第四届 第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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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24/12/27 第四届 第1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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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独立董事对利害关係议案迴避之执行情形,应叙明独立董事姓名、议案内容、应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参与表决情形:无。
2.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情形(应包括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之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
A.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是由独立董事组成,稽核就本公司及海内外子公司之重要查核事项及查核结果向独立董事报告及沟通、报告及沟通方式分为二类:
B. 独立董事与稽核主管沟通状况良好,2024内部稽核无特殊状况,最近年度主要沟通事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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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沟通方式 |
沟通对象 |
沟通事项 |
沟通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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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3 |
独立董事 |
内部稽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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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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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0 |
独立董事 |
内部稽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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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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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3 |
独立董事 |
内部稽核主管 |
|
洽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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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8 |
独立董事 |
内部稽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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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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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
独立董事 |
内部稽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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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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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
独立董事 |
内部稽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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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悉 |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会计师每季就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重要查核(核阅)事项及查核(核阅)结果向独立董事报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签证会计师沟通状况良好,每季至少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当季财务报表查核或核阅结果以及其他相关法令要求之沟通事项,若有特殊状况时,亦会即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24年度并无特殊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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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沟通方式 |
沟通对象 |
沟通事项 |
沟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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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3 |
审计委员会 |
签证会计师 (安侯建业) |
2023年度财务报表查核情形 |
洽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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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0 |
审计委员会 |
签证会计师 (安侯建业) |
2024年第一季财务报表核阅情形 相关法规变动资讯 |
洽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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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3 |
审计委员会 |
签证会计师 (安侯建业) |
2024年第二季财务报表核阅情形 相关法规变动资讯 |
洽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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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8 |
审计委员会 |
签证会计师 (安侯建业) |
2024年第三季财务报表核阅情形 相关法规变动资讯 |
洽悉 |
本公司董事会依「股票上市或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其组织规程;规程中明订委员会职责为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及结构,定期评估并订定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委员会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职权,并将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本委员会之职能,係以专业客观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经理人之薪资报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其决策之参考。其主要职权如下:
(1)定期检讨本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2)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并于年报中揭露绩效评估标准之内容。
(3)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4)年报中应揭露董事、经理人之个别绩效评估结果,及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与绩效评估结果之关联性及合理性,并于股东会报告。
依据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其中过半数成员应为独立董事,并由全体成员推举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及会议主席;薪资报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二次,并每年定期进行薪酬委员会之内部绩效评估。 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如下,简历详请参阅独立董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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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专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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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华 (召集人) |
独立董事 |
行销管理与实务应用,中华民国教师资格考试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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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嘉莹 |
独立董事 |
专业法律的法律实务经验,中华民国律师考试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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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睿廷 |
独立董事 |
组织经营管理及医学专业,考试院医事检验师考试及格。 |
本届委员会任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2024年度共计召开3次(A)会议,出(列)席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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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姓名 |
实际出(列)席次数 【B】 |
委託出席次数 |
实际出(列)席率 【B / A】 |
备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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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杨明祥 (召集人) |
3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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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简嘉莹 |
3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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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曾光华 |
3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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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秦睿廷(註) |
- |
- |
- |
2024/12/26补选就任;任职期间应出席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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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许吉富(註) |
2 |
- |
100% |
2024/10/11辞任;任职期间应出席2次。 |
註:许吉富于2024/10/11辞任;秦睿廷于12/26股东临时会补选就任。
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情形:
1. 董事会如不採纳或修正薪资报酬委员会之建议,应叙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董事会决议结果以及公司对薪资报酬委员会意见之处理(如董事会通过之薪资报酬优于薪资报酬委员会之建议,应叙明其差异情形及原因):无此情形。
2. 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议决事项,如成员有反对或保留意见且有纪录或书面声明者,应叙明薪资报酬委员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所有成员意见及对成员意见之处理:无此情形。
3. 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及公司对于成员意意见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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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日期/期别 |
议 案 内 容 |
决议结果及所有成员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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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第四届第3次 |
1. 本公司2023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派案。 2. 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审查案。 |
同意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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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第四届第4次 |
1. 追认本公司经理聘任暨薪酬案。 |
同意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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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8 第四届第5次 |
1. 拟订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行事计划。 2. 检讨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案。 3. 审查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指标』案。 |
同意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决议。 |
本公司为强化公司治理并实践本公司永续发展目标,于2024年12月27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并由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及四位独立董事组成。
委员会订有相关遵循办理: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永续资讯作业管理办法、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办法;并依企业社会责任重大性原则,进行重要议题之相关风险评估;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亦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各功能小组将相关报告或议案提交至本委员会;并由本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呈报ESG执行计画及推动成果。
董事会定期进行ESG相关报告检视,由永续委员会召集人向董事会报告ESG执行成果及年度工作目标,再由董事会评估及检视进度,提出调整建议。其主要职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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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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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御峰 (召集人) |
公司治理主管 |
经营管理、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决策能力、公司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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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嘉莹 |
独立董事 |
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决策能力、公司治理,中华民国律师考试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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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华 |
独立董事 |
财会专才、经营管理、国际市场观、决策能力、公司治理,中华民国教师资格考试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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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睿廷 |
独立董事 |
经营管理、国际市场观、决策能力、公司治理,考试院医事检验师考试及格。 |
本届委员会任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6年6月20日,2024年度共计召开1次(A)会议,出(列)席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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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姓名 |
实际出(列)席次数 【B】 |
委託出席次数 |
实际出(列)席率 【B / A】 |
备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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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主管 |
程御峰 (召集人) |
1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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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杨明祥 |
1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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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简嘉莹 |
1 |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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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曾光华 |
1 |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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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秦睿廷 |
1 |
- |
100% |
永续发展委员会运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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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日期/期别 |
议 案 内 容 |
决议结果及所有成员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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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第一届第1次 |
1. 推选第一届永续发展委员会之召集人及会议主席。 |
同意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决议。 |